我找到了,其實那天,是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說說算算,快踏進第八個年頭。就像在山上。別人老嚷著,下來罷,下來罷。而山上的時光,緩緩而步,像窩進肉裡的箭頭。那天,你又是很美,和現在以不同的方式與外表,美著。而我那天,正醜著,正如我從來不是個漂亮的孩童。我若是別的歲,在那房間,一定嘆氣,要跑上前勸說沒有結果,沒有結果。美麗的東西不要碰。但命中命中其實我只是聽了,沒有碰過誰的甚麼。我只是那天,聽了你唱了一首歌。我只是覺得,哎,好難聽。這麼漂亮的人,唱這麼難聽的歌。肉就被撕開了一般赤著痛。
這個病,那個壞。好慢好慢。全都不是一時三刻的病壞。全都足夠等待一封回信。或者,疼痛無可避免,而受苦卻總是自甘的。大概能做到痛而不苦,別人就會誇讚。但我的理念,我那個微薄的理念,教我自己,又痛又苦,一直下去,至死方休。因為那明明是美事。如戴荊棘。如走針山。如流人血。如替新來的看護,獻出手臂,練習札針抽血,直到圓好美熟。
想告訴人,我好好。曾經跑過的路,那麼不明朗,但今日的光景還真不錯,只要你相信。除非你今天又再寫封,心碎的近況。只關於你自己。
我就會記得,原來我已不再記得,你荒腔哼的歌,其實當時,不能美好,只因為當時我仍未能明白,日常的點列,何其催淚。而你當時已懂了。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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