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日 星期五

我的食指想要牠

不難的。以不破壞藥物構成的速度輕搖樽子。頭與尾,交替。然後抽出十倍的藥量。然後再抽一百倍的,純全美善的、潔淨的水。然後把那都排掉。只剩下,十倍的水份,和恰如其分的藥量。然後,把皮拉起。像那筆那樣。對,就像拿一枝鉛筆。正確的拿法那麼好。就像筷子套寫的:「Hold the chopstick right and then you can pick up everything.」就如叫大山挪移。把針頭札進皮下。一半就好。然後用食指,輕輕把那水和藥,推進身體裡。實在不是那麼難的事。那只像一團皮毛,像別人遺下的破娃。那皮毛,包裹著一顆我關切尤甚的生命。不能留住一切,不過那樣,週而復始,我願意的。不是難事。而我感覺與你接近。那是我唯一擁有的。因為你的食指大概,又再,不想要我。

不難的。我自小錯誤的養成過多少的惡習,又再辛勞的棄掉。難忍能忍。只要還能夠,多麼難其實不是問題。你要我這素質成全完備。直到天國再團聚。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surrender to His w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