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一個故事,非得等它寫出來之後,等促使作者寫它的狀況消失之後。尤其在書中他的過去,他的身體,你的面孔,你的嗓音變了樣兒之後,它變得無法挽回、不可避免之後,我還想說:它游離於書之外,被遠遠帶走,與它的作者分開,作者永遠失去它之後。
---M.D. 《楊.安德烈亞.斯泰奈》
七十歲的時候,她所書寫的眼淚,暗地,和愛情,已經永遠失去,被遠遠帶走,但你知道有些東西不是這麼就離去。
七十歲。一個可以活著也可以死去的年紀。究竟要到甚麼時候,我們才可以書寫那段「事關一場愛情」的沉默難忍。
不寫您全名全姓,我怎麼得到拯救。怎麼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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