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6日 星期日

它的名字叫無名







"Two Rings" by Gary-Ross Pastrana






曾經有段時日,我左右手的無名指都戴戒指。銀色的,無花紋的,恰似他人的婚戒。儘管我從衣著到舉止沒有一點像人妻的地方,仍是鬧出了些不太好笑的笑話。有次藝術圈中的前輩問我是不是秘密結了婚。我否認得相當冷靜,因為之前已經有人問我是不是有孩子,問我是不是還離過婚 。之類。在遭人錯解誤測方面我是高手,這是我少數能引以自誇的素質之一。如果這有甚麼用的話。  
年頭有朋友結婚,認識她這些年,愛上甚麼她都橫衝直撞。結婚前夕選購戒指,她突然打電話來問我,不買金買銀好不好,不如轟烈的紋個戒指。落伍的我才知道婚戒可以紋,把對方的名字和結婚的時辰圍著無名指刻一圈,還原戒指本質上的血脈相連——大概是老話了,以前男人把指環套在女人左手的無名指上就是因為相信無名指有道血管連向心臟,現代浪漫的說法是以此套牢愛人的心神,古代的說法其實是以此鎮壓女人的魔性。說我懷舊就好,牧師雖說指環的圓無始無終像星晨隽永,我卻只看到相互吞噬的饕蛇環環相扣,合不攏嘴。  
還記得菲律賓藝術家Gary-Ross Pastrana的作品,他問母親借來兩只金戒指,他把它們融掉再鑄成一把小劍,在自己的臂上割一把,流了血,再把它們重新「還原」為本來的模樣。他尋問我們對珠寶的依戀到底本質為何,我卻看到情感的殺傷力千真萬確,那些看來圓潤溫馴的戒指果真如蛇,有牙。  
這事兒我其實明白得很。那天我左手無名指覺得痛,原來戒指開裂出一道縫。當時六月,甚麼都在結束。那微細的裂縫不會令戒指鬆脫,卻一直折騰我。那附近的肉不時長繭,還感到捱了打般的酸軟。後來把它換到右手,連右手都一起痛。也許那陣還有點水腫,手指的尺寸不再一樣,戒指就此成為我的刑具。  
不該留戀一個隱喻。但它始終標誌過某一段日子,一些人和事。並沒刻意隱瞞戴上它們的因由,只是答案明明可知,眾人卻問了錯的問題。後來終於因痛把戒指脫下,指上殘留清晰的泛白印記,而且仍然疼痛,彷彿已在骨頭裡。原來戒指已經成了我的幻肢痛,最難脫下的,原是這樣的一對手銬。  
 (刊信報 二零一一年,十一,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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