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5日 星期五

傑:

不久前我和一個朋友喫飯。我們交換一些我們近來道聽途說的故事。就好像兩個在車站等車的人。突然靠近,然後把大家口袋裡的石頭秀出來,把玩一番。

每個故事,都與失落與錯置有關。誰與誰失諸交臂。誰可一不可再。之如此類。於是末了,我們說,似乎誰人也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我們只是摟抱著他人的渴望終老。那些不屬於我們的甚麼,其荒謬程度,大概就像mac機裡裝了個window的解毒軟件,mac無法把那程式好好的解讀出來,對於那部mac機來說,那只是一堆毫無意義的符碼和指令。但另一邊的window機業已垂危,快喪失一切的記憶。

車站的風有點大。我的口袋裡除了那堆石頭以外,還藏有一些硬幣和信箋。硬幣不是這個國家的硬幣,它在我懷內無用武之地,只是一片小小的爛銅鐵。信箋上寫的是另一國的語言,只淪為一灘不願散去的血痕。

我對我的朋友說,我在想,如果我能把這硬幣投給真正需要它的人,把信箋寄給真正的收件人,我也是不是會得回我的那一份? 我是不是會聽到我一直苦苦叩問的答案、能撥開他顏上囤積的雲層。

但我已是一部作廢的window機。除了喪失之外,甚麼也不再知道。

我又說,我無法停止,那種把某種人捏成碎片的慾望。因為我有這個能力。就像你買了槍。放在口袋裡。它總會發。無論何時何地。因為那就是它的本命與能力。我們只是一只把一切力量安置妥當的棋子。讓一切,適切的歸位。

有這個能力。但沒有權力。我但願我能把話都寫下來寄出。因為那是指向某人的話語。理應讓收件者聽見。我以為這就是公平。我以為我能藉此推動整個錯誤的系統。讓每個人都主動把自己手握的神秘,還給殘缺的信使。我們都是郵差。我們都是解諭的人。而我只是覺得自己無法解構每段不可理喻的迷情,與其自作聰明的把它保留,我情願把它好好的,交回那個,能把它完全地捕脫的他者。

傑,然後我只但願你一切安好。


現在是晚上七時二十二分
(我時常在想,在我寫下時間那一刻,時鐘就跳的話,要怎麼辦? 但畢竟那只有六十分之一的機率會發生,所以,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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